大化司法所为11名大学生追回2万多元劳务费
9月21日,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司法所经多方努力,为在暑假期间打工的11名大学生讨回被老板拖欠达1年之久的22560元劳务费。
据了解,2011年8月,钦州市钦州学院刘某等11名大学生,受大化一老板雇用,参加一个项目调查。双方口头约定:包吃包住,劳务费为每天100元,完工后即支付报酬。之后,刘某等人先后到南宁、河池、百色等三市六县开展工作,按约定应得3.2万元劳务费。事后,老板以暂时没有钱为由,一直未予兑现。
今年5月,刘某等人找到大化司法所,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了解情况后,司法人员多次找到该老板,老板均以没有钱为由搪塞。司法人员经调查得知,该老板将该项目挂靠在大化县某建设有限公司,目前还有部分工程款未结清。
9月21日,司法人员利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某部门拨款到该公司之机,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该老板认为,刘某等人没有按照规定全部完成项目所需的上报资料,其只同意支付1.6万元劳务费,刘某等人则要求领取全部工程款,调解陷入僵局。
随后,司法人员根据该老板的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分别对双方进行劝说。最后,该老板同意支付劳务费为22560元,并立即通过上银行进行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