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许昌市东城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结合工作实际和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计划
年许昌市东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具有许昌市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河南省许昌市户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10月1日后出生);
7、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加分政策
对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四、薪酬待遇
工资薪酬待遇严格按照《许昌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薪酬实施办法》(许办[]27号)规定标准执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五、实施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竞争择优。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均在许昌东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