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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14 21:15:00
除恶禹州市人民法院对柴长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2名成员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崔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张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十个月监禁。。对查明进行敲诈勒索,自以来,以柴长安、柴志安为首的犯罪组织以暴力或暴力方式组织起来,组织交通秩序聚众闹事,聚众闹事社会秩序,聚众攻击国家机关,聚众闹事,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诈骗,骗取贷款,高利贷,非法持有弹药,有72种犯罪组织活动,如强迫交易、滋扰等。。被告人崔等在多次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账户等活动。崔和张某等人制造事端,殴打甩棍恐吓受害人马某,并驾车堵住工厂大门,事发后,为迫使马某放弃调查,黑社会组织对其家人进行恐吓、威胁,严重影响了受害人家属的正常生活。经鉴定,马某轻微。法院认为,被告人崔等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些人,如被告人崔,张某结伙随意虐待、殴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生活和业务,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是共同犯罪。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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