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通过多种形式将上级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第一时间制定实施了《医院和临时隔离点医疗污水监管的通知》。在涉疫医疗污水处置环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春香提出的切实加强“精准、精细、科学”监管要求,对各县(市、区)医疗机构、隔离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每日开展调度,指导县(市、区)医疗污水处置和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坚决杜绝由医疗污水处置不规范引发的疫情次生扩散。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隔离点污水监管。指导督促接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患者或疑医院、临时隔离点,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污水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其中,襄城县成立3个集中隔离点临时检测小组,每天开展巡查活动,对发现问题列入清单、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全县13个集中隔离点均已安装污水处理自动加药设备,确保污水消毒落实有效,排放稳定达标。1月12日,省督导组在全省督导工作视频会上,对襄城县集中隔离点化粪池安装自动投药机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与水利等部门联动协作,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农村饮用水源地)的巡查频次,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进行集中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切实消除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疫情隐患,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