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简称“营改非”),确保年底前如期完成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11月1日下午,许昌市召开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推进会。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王国防出席并讲话。市教育局副县级干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副主任牛振亭,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张东旭、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体成员、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王国防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的紧迫性。该工作必须在年底前完成,这是没有任何余地的刚性规定,是必须坚决完成的硬任务。二要加快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营改非”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推动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营改非”工作。三要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督导工作。市教育局要根据“营改非”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导调研,对“营改非”工作推进不力、进展迟缓的地方,将约谈其重要负责人,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牛振亭就《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进行解读,要求“营改非”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教(体)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开展登记工作。
目前,在未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之前,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须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科长樊振刚传达了10月30日省“营改非”会议精神,就“营转非”工作新闻宣传、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每周通报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核查机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行再学习。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张东旭依照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民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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