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
三则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许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及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号
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东至长村村土地,西至邓庄社区土地,南至邓庄社区、长村村土地,北至天竹街。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许昌市年度第十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邓庄街道长村村集体耕地0.公顷,六组集体耕地0.公顷;邓庄社区集体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三组集体耕地4.顷、建设用地0.公顷,七组集体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八组集体耕地0.公顷,共计5.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
土地补偿安置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干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16号)文件规定。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继续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48号)执行:邓庄街道长村村、邓庄社区区片编号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95万元/公顷。
具体内容
许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及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号
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东至长村村、前王门村土地,西至长村村土地,南至长村村土地、北至长村村土地。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许昌市年度第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邓庄街道长村村二组集体耕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建设用地0.公项,三组集体耕地3.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项、建设用地3.公项,四组集体耕地1.顷、建设用地0.顷,前门村九组集体耕地0.顷。共计10.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
土地补偿安置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干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16号)文件规定。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继续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48号)执行:邓庄街道长村村区片编号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95万元/公项;邓庄街道前王门村区片编号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97.80万元/公顷。
具体内容
许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及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号
征收土地位置
东至李庄社区土地,西至德兴路、李庄社区土地,南至李庄社区土地,北至李庄社区土地。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许昌市年度第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征收天宝路街道李庄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
土地补偿安置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干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16号)文件规定。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继续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48号)执行:天宝路街道办事处李庄社区区片编号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05万元/公顷。
具体内容
来源: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张玉
审核:利乐监制:杜民扫码联系商务合作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