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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10 21:51:00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公布了《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规定晚9点后不准跳广场舞,否则将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该规定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

我们来看看规定的具体内容。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唱歌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夏季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冬季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进行以上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如果违反该规定,将“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同时,《条例》将“”政务服务热线用法规形式公布和确认为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记忆和投诉举报。

真是太好了,为许昌点赞。

事实上,在居民小区旁跳广场舞、唱歌等已经成为了现在城市文明的毒瘤,已经到了该痛下决心治理的时候了。

按理说,老年人唱唱歌、跳跳舞本是好事情,既可以愉悦身心,又可以打发闲暇时光。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广场舞的噪音过大,时间过长,人数过多,住在附近的居民实在是不堪其扰。

就拿小编所住的小区来说吧。每天从早上六七点开始,准时有一波老年健身队踏着节奏开始健身走步,接着是上午九点开始另一拨跳交谊舞的。下午一两点又开始唱歌唱戏,咿咿呀呀,靡靡之音。晚上就更热闹了,好几拨,好几处。你方跳罢我方登场,低音炮此起彼伏、连绵不绝,一直持续到晚上十点,有时甚至是唱到晚上十点半左右。

如此频繁地、大规模地、噪音极大地唱歌跳舞,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实在是让人头疼,对于周边居民简直就是一种折磨,精神上、心灵上的折磨。

唱歌跳舞是老人们的权利,但是控制音量、控制时间,不扰民也是应尽的义务。这种只顾自己高兴,不顾他人感受的行为是时候该打击和制止了。

这次,许昌的做法就很值得肯定。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范广场舞等行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非常好,举双手赞成。

希望其他城市也可以借鉴许昌的做法,在控制城市噪音方面做到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把文明城市建设得更加文明。

值得一提的是,许昌的文明城市建设水平走在了全河南以及全国前列。年许昌入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已经连续三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第四届、第五届和第六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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