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必贤带队,对禹州市无梁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培育指导,禹州市司法局局长李学磊等参加。
禹州市无梁镇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同志对该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结合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工作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项指导。
刘必贤对无梁镇政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作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有助于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更好地促进乡镇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以示范创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有助于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贯彻落实许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提供有力保障;要高质量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中无梁镇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镇政府要发挥好主体作用,研究、解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的问题,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为镇党委政府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细化工作分工,压实责任任务,许昌市、禹州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按照创建指标要求做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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