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作为市直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定点医疗机构,为了让您(患者)本次重症慢性病体检鉴定顺利完成,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请您理解并积极配合。
一、申报条件(一)申报时间
本季度申报时间:4月1日----6月10日
本季度体检时间:6月11日---6月12日
(二)鉴定地点
医院1号楼五楼健康管理中心
2、参保人员在原重症慢性病就医卡有效期内因病情需新增或更换重症慢性病病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原《重症慢性病就医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填写申报病种时应将新增和保留的原就医卡病种填写在申报病种上,并分别在申报病种后加括号注明新增和保留。
3、原《重症慢性病就医卡》到期后需复审延期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卡有效期截止前1-3个月到医院1号楼门诊楼五楼健康管理中心申请复审。复审参保人员需填写《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复审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原《就医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参加重症慢性病鉴定的人员,鉴定所依据的心电图、X光片、肺功能、B超、彩超及各种化验报告,必须为体检医院所作。
5、参保人员体检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近期与申报疾病有关的病历检查资料。
6、参加体检的人员提供的所有鉴定资料(包括体检当日所做的检查资料及体检鉴定时提供的资料)鉴定后一律存档,不再返还给本人,如本人需要,请提前复印留存。对伪造病历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鉴定。
7、鉴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体检流程
(1)上午体检流程:领取序号牌→领取病案袋→缴纳化验费→抽血→早餐→按序号到相应专家诊室诊查→需作进一步检查者持专家开具的检查单缴费后到相关科室检查→离院。
(2)下午体检流程:领取序号牌→领取病案袋→按序号到相应专家诊室诊查→需作进一步检查者持专家开具的检查单缴费后到相关科室检查→离院。
(五)鉴定
(六)就医卡发放
经鉴定符合重症慢性病条件的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制作《重症慢性病就医卡》,由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经鉴定不符合重症慢性病条件的参保人员,由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负责通知参保人员。
(七)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喝浓茶和咖啡,勿熬夜。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在抽血、肝胆胰脾肾彩超检查后方可进食。如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疾病者,请正常服药(少量水),并告知医生。
2、抽血时间最好在8:00至9:30之间,最迟不宜超过10点,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体检时请勿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4、60岁以上老年人或行动不便者需家属陪同,体检过程中遇有困难,导检人员会给予帮助。
5、体检时请合理安排体检流程,最好先做空腹项目(抽血、肝胆胰脾肾彩超),再做其它项目。
6、做心电图和测血压时保持心情放松,避免心情紧张或情绪激动。
7、体检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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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信任、理解、支持与配合。
请您准时到医院1号楼门诊五楼健康管理中心进行重症慢性病体检申报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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