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信件收悉后,市教体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对夏都学校某位老师强迫学生报自己的补习班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反映主要问题
来信反映:夏都学校一些老师,强迫学生家长报自己的补习班,如果没有报班,会对学生冷言冷语。
二、调查情况
经过调查组入校进班了解学生,走访部分教师,综合有群众反映夏都办丰收小区4号楼1单元2楼举办辅导班情况,对举报地址进行了突击检查和走访了解,发现该辅导班有夏都学校八年级学生14名,夏都学校八(4)班班主任庄某在此辅导学生上课。
庄某表示本学期开学后,应自己亲属和同学的要求周末辅导其子女学习,随后八(4)班部分学生家长也要求庄某辅导学生,庄某在丰收小区自己家里开办辅导班,让学生周日来上课,主要给学生辅导数学、物理、英语,收费标准为辅导两科收元,辅导三科收元。来辅导班上课的学生全部来自夏都学校,共14人,(其中八(4)班学生12人,八(8)班学生2人),9名学生每人交元,4名学生每人交元,还有1人第一天来试听,未交费,共收取元的辅导费,都是学生或家长直接交费给庄某,该辅导班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属黑辅导班。
三、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庄某违规有偿办班情况属实。庄京伟作为在职公办教师,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教师()号)规定,构成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夏都学校校长李*辉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夏都学校副校长韩凤龙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负有监管责任。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款和年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18条之规定。建议做出如下处理:
1、责令庄某立即停止办班行为,全部退回违规收取的辅导费,并给予其记过处分,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得评优评先。
2、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夏都学校副校长韩凤龙进行诫勉谈话;对夏都学校校长李*辉进行约谈。
3、对夏都学校在全市教体系统提出通报批评;责令夏都学校进一步加强教师的管理,培育良好的师德师风,杜绝教师参与有偿办班、有偿补课的行为发生。
4、取消夏都学校年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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