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河南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推荐的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含备选)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年4月24日至年4月28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许昌市河南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受理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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