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方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审批业务,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了《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度简化业务办理手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7月31日起,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审批业务“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只跑一次腿”。
《通知》规定
市民购买二手自住房,自交易完成取得不动产权证书3个月内,可持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网点对贷款人提供的材料当场审核,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当时即可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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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需要买卖双方都到场,且需要提供烦琐的材料。现在,我们经过全面梳理,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取消房产评估报告等7项办理要件,实现贷款人‘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只跑一次腿’就能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审批业务。”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该《通知》自7月3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会更加快捷、方便。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申请贷款的房屋总价以税收缴款书的计税金额为准,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二是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性质”应为“出让”,“用途”应为“住宅”;
三是“房龄”以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建成年份”核定,“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
市民可拨打许昌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登录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