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的往里走、按揭的不要堵在门口,公积金的把电动车挪走。”这个段子可以说是今年购房者最伤心的话题之一。对于想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购房者来说,今年常常出现类似的问题,而这也不仅仅是许昌的特例,而是全国的整体现象。
01被拒绝的公积金
很多房企拒绝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希望全款购房或商业贷款购房,基本上都和资金压力有关。为了加快资金回笼,更偏好周期短的、回笼速度快的模式。而按揭贷款和公积金都存在着审批时间长、有被拒风险、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同时,近两年全国火热的房地产市场,也让开发商不缺乏潜在购房者,愿意全款的大有人在,开发商自然也就趾高气昂了。
以许昌本地的公积金为例,从签订购房合同,到购房者配合准备收入证明、征信报告等一系列材料,再到公积金中心审批,到银行放款,整个流程一般都在2-3个月左右。远不如直接全款来的方便。
但拒绝使用公积金,显然对有公积金的购房者是不利的。目前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为3.25%,低于目前商业贷款的4.9%,再加上目前各个银行普遍上浮20%的利率,中间的差距就显得比较大了,贷款年限较长的,总的利息差距可以达到数万元。
目前许昌市公积金缴存的人数已经达到了36万人,同时随着许昌市放开公积金缴存对象的限制,自主就业人群也可以自己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公积金的缴存了。缴存够一定的年限和基数之后,能够享受到公积金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还是可以考虑的。
02四部委联合发文整治
针对目前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拒绝公积金的这种现象,近日住建部、财*部、央行、国土资源部等四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明确对住房公积金*策做了规范。
要点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2.针对公积金办理时限较长的问题,通知中提出: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受托银行要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3.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4.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市民热线、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快速响应,及时查处。
03回顾许昌楼市
对于这项*策最终的落地效果,我们不敢去下绝对的论断。但是纵观此前中央、河南省发布的多项调控*策,最终都还是有一定的效果的,比如河南省发文的调控*策,就促使许昌市出台了相关的限价措施,而限价措施也确实稳定住了后续的备案价格。
至于后续出现的捆绑销售等问题,也在不断的进行着修正和调控。同时,随着全国房地产市场的逐渐趋稳,许昌的楼市也在趋于平静,市场的热情也有一定程度的回落。综合市场以及中央的调控*策,我们认为公积金的使用应该会比此前更为容易一些,对于购房者来说也算是一个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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