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康世保见习记者郭歌通讯员宋帆)“作为企业经营者,不应只看到企业效益,更应该积极承担起企业责任,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员工负责。”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人民调解员于大红成功调解一起人身赔偿纠纷案件,在调解员耐心调解之下,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人身赔偿,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王某供职于李某所开设的腐竹厂,从事捏腐竹工作,在年3月,王某在工作时,因为厂房地面存在积水,地面湿滑,王某在工作中不慎滑倒,医院诊治后,医院诊断王某腰椎骨折。
事故发生后,王某便与李某多次协调人身赔偿,但均未能就人身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遂诉至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调解经过
考虑到王某治疗急需用钱,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人民调解员于大红便积极与李某取得联系,希望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二人矛盾,让王某尽早拿到赔偿及时治疗。
经过调解员于大红多次沟通,李某最终表示愿意与王某见面协商人身赔偿事宜,但是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关于赔偿数额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虽然双方分歧很大,但是调解员于大红并未放弃,他又分别与王某、李某进行联系,在调解员于大红努力下,王某表示不再进行申请伤残评定,只希望李某直接进行人身赔偿,调解员于大红又积极与李某沟通,最终使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协商,让这起一波三折的人身赔偿纠纷得到解决,让王某及时拿到人身赔偿治疗伤情。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教育整顿成果落脚于为人民办实事的工作实效中去,通过多元解纷模式非诉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充分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成本,以“多元解纷、简案提速、繁案精审”的新模式,切实依法高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映象网许昌新闻,投稿邮箱:xu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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