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融媒讯(文图/杨华刘珂)“要不是法官,我儿子的病情治疗肯定延误,感谢法官在最短时间内调解了我们案子,让我们拿到了这笔救命钱及时治疗。”5月9日,原告渠某的母亲康某将一面绣有“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并再三感谢。
这是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渠某的母亲康某于年4月以渠某为被保险人,与被告许昌某保险公司签订了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投保人康某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年3月,渠某因身体不适,于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轻度系膜增生性肾炎,高血压病。随后渠某申请保险理赔,被告于年6月向渠某支付理赔保险金元。但在年1月,渠某病情恶化,在找合适肾源配型,期间也一直在透析治疗,便向被告提出重大疾病理赔申请,被告以渠某在投保前患有肾小球肾炎就诊并持续治疗,未如实告知为由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渠某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件后,仔细研判了案情,考虑渠某因血液透析需要大量的资金,急需用钱,便认识到这是在与时间、病魔赛跑,就立即与被告公司沟通,及时安排开庭。“被告,现在原告病情恶化,急需资金进行后续治疗,你们作为保险公司,不仅仅要考虑到商业效益,也应当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希望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调解,尽快解决纠纷。”庭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只是简单判决,恐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于是便从多方面与原、被告沟通,希望能促成双方调解,这样既解决了渠某急于治病用钱的困难,又从根源上调解了保险合同纠纷。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于年4月26日达成调解协议,在5月1日被告便一次性向渠某支付保险理赔金18万余元。这笔保险理赔金的到账,让急需用钱的渠某母亲康某解了燃眉之急,也让康某切实感受到了区法院在办理案件中的人文关怀,感受到了司法温度。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通过树立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让群众触摸到司法的温度,把对群众的情感体现在立案、审判、执行、接访等各个环节之中,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和帮助,将人文关怀融入司法办案之中,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忠诚为民、担当廉洁的法院队伍。公益诉讼检察为新冠疫苗安全接种“加把锁”为深入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助力新冠疫苗安全接种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5月11日上午,魏都区人民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徐云涛带领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会同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魏都分局副局长吕书良及相关负责同志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检察人员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分别来到魏都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南关西社区预防接种门诊,实地查看了新冠疫苗储存冷库储存量、温度监测、运行情况。了解新冠疫苗从生产、流通、储存、接种的流程及要求,详细比对新冠疫苗的接收、储存、配送、供应的记录,以及运输、储存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等,为新冠疫苗接种提供全流程的安全保障,确保群众接种的新冠疫苗安全、有效。工作人员信心满满地说:国产新冠疫苗质量值得信赖。从目前接种情况看,未出现不良反应。
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是*和国家的郑重承诺,展现出我国疫情防控的责任与担当,是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关键举措,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途径。
下一步,魏都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