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许昌技能大奖
暨第六届许昌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许昌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贯彻落实“许昌英才计划”,按照《许昌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办法》(许人才委〔〕1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四届许昌技能大奖暨第六届许昌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许昌技能大奖和许昌市技术能手在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的在岗职工中组织评选。本届评选表彰许昌技能大奖10名,许昌市技术能手50名,由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许昌技能大奖
凡在许昌市行*辖区工作的中国公民,年龄在18—60周岁,在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岗位一线,遵纪守法,已获得过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同等荣誉称号,且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许昌技能大奖评选。1.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2.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绝招绝技,为业内普遍认可,并在带徒传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市内外产生重要影响的;3.在生产实践和工作岗位上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市级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前三名,或省级技能竞赛取得前六名,或国家级技能竞赛获得名次的选手。
(二)许昌市技术能手
许昌市技术能手人选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应拥护*的路线方针、*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市内本职业(工种)有较大影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
4.在技能技艺方面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业有重要影响。
5.在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六名,或省级技能竞赛获得名次的选手。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许昌技能大奖和许昌市技术能手由用人单位申报,并填写《许昌技能大奖申报表》(见附件2)或《许昌市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评选范围、条件,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选拔推荐(已获得省、市及以上相关荣誉的不再重复推荐)。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应采取适当方式在本地区、本行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人员填写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5),于年4月30日前报送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申报无效。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推荐的许昌技能大奖和许昌市技术能手候选人进行评审。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对认定为第四届“许昌技能大奖”的人员,授予“许昌技能大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励元。对认定为第六届“许昌市技术能手”的人员,授予“许昌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励元。
三、申报材料
(一)许昌技能大奖
1.推荐材料
(1)许昌技能大奖申报表(1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1份);
(3)候选人近四年以来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成果证明复印材料(1份);
(4)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有关部门的推荐函及推荐表(1份);
(5)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
2.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②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市内、省内、国内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③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数字量化反映);
④候选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
事迹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地区、省、国家)依次写明。
(3)事迹材料的格式
候选人事迹材料字数在字左右,统一用A4纸打印,并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icrosoftWord格式发到xcz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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