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乎,解决当前全县公办幼儿园师资紧缺问题,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开展襄城县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对象
根据襄城县公办幼儿园的用人需求,年计划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6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56名、保健医4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襄城县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自愿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愿意扎根服务幼儿教育。
3.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体育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科学教育、舞蹈教育、音乐舞蹈教育;报考保健医岗位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医学或护理专业。
5.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保健医岗位的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限制在年1月1日(合1日)以后出生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环节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河南襄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