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着力推出一批具有许昌特色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根据《关于开展许昌市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许教研〔〕4号)和《许昌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许教研〔〕0号)要求,在逐级遴选申报的基础上,许昌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各单位申报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了专家评审、展示答辩、会议终审三轮评选,共评选出特等奖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3项。现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许昌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提出,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并附真实姓名。评选委员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和依规进行处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年2月6---2月23日。
邮编:
邮箱:xcjys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