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1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年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防疫专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截止到报名日年满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男女不限。
(四)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服从管理,遵守单位和被派遣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规定标准,身体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六)优先录用以下人员。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从事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助理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鄢陵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和畜牧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