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许昌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
近期,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持续保持在85%至90%区间运行。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对职工购房支持力度,自年5月23日起,我市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9执行。详细*策解读请滑动查看。(许昌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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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
自年5月23日起,我市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由0.8调整为0.9。流动性系数是根据公积金满足职工住房贷款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贷款额度调节参数,该系数根据我市公积金个贷率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进而实现对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动态调控,既强化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又突出资金安全性,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
(二)加大对职工购房支持力度
本次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适度提高了职工的可贷额度。假设根据职工家庭公积金缴存情况,本次流动性系数调整前,计算出该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50×0.8=40);流动性系数调整后,计算该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45万元(50×0.9=45),通过流动性系数调整适度提高了可贷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三)年5月23日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本次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的调整自年5月23日起施行。年5月23日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受本次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影响,仍按原*策执行。
本次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不改变我市现行的公积金使用*策。
来源:许昌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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