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要:按照原国家卫计委年在相关批复中明确重申的相关规定:“医院”、“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名称由各级人民*府或卫生行*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因此,*府办公立医疗机构改制为股份制医疗机构的,不应继续使用“医院”、“医院”及“XX市”等含有行*区划名称的机构名称。
(健康时报记者孔天骄赵萌萌郝倩玉)“带着‘医院’四个字,医院。”河南省许昌市李雁(化名)向健康时报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在许昌,许昌市第五医院等多家“医院”医院,而有“人民”二字会让医院,不明白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11月27日,许昌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向健康时报记者证实,许昌市第五医院医院,是一家私立医疗机构。
许昌市第五医院就医时发现许昌“医院”医院
今年10月,李雁由于身体不适,前往许昌市第五医院去看病,在李雁的意识中,之所以认为自己家附近的许昌市第五医院一直是“公立”医院,正因为带着“人民”二字。
然而,自己无意中的一句疑问,结果让李雁吃惊。医院咨询医院医院,“前台医护人员支支吾吾不能回答。”
许昌市第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