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民*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化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范围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二、各(县、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和市级监督电话
禹州市民*局:-
长葛市民*局:-
襄城县民*局:-
鄢陵县民*局:-
建安区民*局:-
魏都区民*局:-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东城区民*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许昌市民*局监督-
特此公告
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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