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专项资金管理,实现好、维护好民*服务对象根本利益,促进全市民*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许昌市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近日,许昌市民*局组织人员对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首先,制定印发《许昌市民*局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目的、检查内容及方式,并成立了3个由局领导带队,规划财务科、驻局纪检监察组和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参加的督导组,对一市一县一区(长葛市、襄城县、魏都区)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年老年人高龄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残疾人补贴、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资金发放落实情况及年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围绕民*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分配是否集体研究决定;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专簿登记、专账管理;资金使用(发放)手续是否完备,账款、账表、账册、账卡、账物等是否相符;民*对象专项资金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相关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是否实现;县级民*部门是否建立资金监管制度,是否定期组织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中,各督导组与属地民*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股室负责人、民*机构或民*项目负责同志、乡(镇、街道)民*负责人等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工作建议,查阅了民*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资金收付凭证、相关账册、分配方案、会议记录、绩效目标申报表、公示栏等资料,并深入实地对民*机构、民*项目和民*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查看民*专项资金发放、资金使用效果等。此次督导检查,共召开座谈会3场,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和资金账簿30多册,深入6个乡(镇、办)12个村(居)委会走访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孤儿、高龄老人等民*服务对象60户,查看民*机构和民*项目9个,发现问题6条。督导检查结束后,各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交办督办,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聚焦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全面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水平,确保民*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发挥民*专项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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