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康世保通讯员王家兴)年2月10日,关女士带年幼的儿子到许昌市区一家洗浴中心洗澡,孩子在洗浴中心的休闲娱乐区玩耍时受伤,医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孩子的伤残等级被评定为十级。关女士认为洗浴中心应该对孩子受伤承担责任,便把洗浴中心告上了法庭。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关女士的儿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洗浴中心玩耍时,被告没有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未强制要求儿童入内玩耍须有家长监护,若无家长陪同则拒绝入内玩耍。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的损害存在过错,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洗浴中心赔偿原告.91元。
执行出发前誓师大会
执行干警们在询问洗浴中心负责人
判决生效后,该洗浴中心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还有元执行款迟迟没有支付。关女士便向魏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春节过后,受疫情影响,该洗浴中心停业时间延长,关女士拿不到剩余的执行款,非常着急。
今年五月份,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得知该洗浴中心恢复营业,但已经转让换了负责人。“依据我们的经验,店铺转让后会有一个过渡期。新的负责人和之前的负责人要针对债务、会员卡等问题进行协商,这个时候要抓紧时间执行,如果拖得太久,执行的难度将越来越大。”执行法官焦元豪说。
在端午节假期的最后一天,魏都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法官和执行干警一大早就来到该洗浴中心,将案情告知新的负责人。“辛亏你们来了,否则的话我还不知道有这样一桩案件没有了结。我现在就和之前的负责人联系,让他把这件事处理好,不要影响我们洗浴中心的声誉。”对于法官的到来,该洗浴中心现在的负责人非常感激。在他的积极配合下,之前洗浴中心的负责人很快赶到现场,把剩余的元执行款履行完毕。
“这起案件能够顺利执结,是因为我们选择了合适的时机快速出击。被执行人转让了店铺,手中肯定有可供执行的现金,他没有借口逃避执行。该店铺刚刚转让,如果因为拒绝执行导致店铺不能顺利交接,对被执行人来说也是一种损失。衡量利弊之后,被执行人爽快地支付了执行款。”焦元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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